校属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陕科大校人〔2015〕19号),经2016年3月31日及2016年4月28日校学术委员会评议通过,2016年4月29日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定,现将首批遴选的“青年拔尖人才”及“高水平博士人才”名单公布如下:
序号
用人单位
姓名
毕业院校
人才层次
1
食品学院
贾 玮
陕西科技大学/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青年拔尖人才
2
化工学院
殷 政
广西师范大学
3
材料学院
冯亮亮
吉林大学
4
曹慧丽
郑州大学
5
徐秦峰
武汉大学
6
轻工学院
段 超
天津科技大学
7
协同中心
李 露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科院化学研究所
8
环境学院
接伟光
哈尔滨工业大学
9
陈湘萍
中南大学/中科院城市环境研究所
10
常运华
复旦大学
11
陈庆彩
Nagoya University
12
赵燕妮
中科院大连化物所
高水平博士人才
13
景盼盼
兰州大学
14
武文玲
15
望红玉
西北工业大学
16
贾红磊
17
刘汉斌
中科院成都有机化学研究所
18
侯小江
19
机电学院
宋文杰
对遴选为“青年拔尖人才”的,学校将直接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至副教授六级岗,聘为硕士生导师,配套专属的研究生招生指标;一次性提供安家费30万元;提供自然科学类60万元,人文社科类3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
对遴选为“高水平博士人才”的,学校将直接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至副教授七级岗;一次性提供安家费20万元;提供自然科学类20万元,人文社科类15万元的科研启动费。
请各用人单位认真贯彻学校“人才强校”战略的发展意图,严格落实引进待遇,切实转变观念,以开放、包容的胸怀积极为引进人才开展工作创造环境,提供支持。
人事处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