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教学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高校2016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实施工作及2011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人员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陕教人办〔2016〕25号),现将我校2016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及2011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人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
(一)实施范围及申报条件
凡我校主体系列、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的正式工作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参加岗位申报。
教授三级岗位申报条件按照《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教授三级岗位管理办法(修订)》(陕教人〔2011〕25号)第二章第七、八、九条规定执行(见附件1)。
(二)申报原则及程序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业绩的原则;坚持面向一线、鼓励创新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个人按申报条件填写《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2016)》并向本单位岗位聘用小组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2、各单位岗位聘用小组进行审查、评议、公示,产生拟推荐人选,并报校岗位聘用工作办公室;
3、由校岗位聘用工作办公室对拟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报校岗位聘用工作组;
4、校岗位聘用工作组评议,确定聘用结果;
5、聘用结果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三)申报材料
1、各单位岗位聘用小组推荐报告;
2、《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2016年)》一式三份(见附件2);
3、《省属高等学校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
4、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反映申报人重要业绩的简要材料(1000字以内);
6、所有申报材料严格按照《<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2016年)>填表说明及报送材料要求》(见附件4)填报和整理。其中申报材料2、3、5需同时提供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c@sust.edu.cn。
(四)工作时间安排
1、7月28日至8月27日,个人填写申报表(一式三份)及相关材料提交本单位岗位聘用小组;
2、8月28至9月1日各单位岗位聘用小组进行审查、评议,公示、产生拟推荐人选,报校岗位聘用工作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
3、9月2日至9月8日,校岗位聘用工作办公室对拟聘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校岗位聘用工作组组织专家评议,产生聘用结果,并进行公示;
4、9月9日,聘用结果上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五)其他
1、学校岗位聘用委员会下设岗位聘用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岗位申报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2、机关中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业务关系在各自学院进行岗位申报;
3、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申报推荐工作,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推荐上报。
二、聘期考核工作
根据《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教授三级岗位管理办法(修订)》(陕教人〔2011〕25号)规定,省属高校教授三级岗位实行聘期管理,聘期一般为五年,其他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参照执行。各校属教学单位应按照要求,对我校2011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人员进行聘期考核。
(一)考核对象
我校2011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人选(名单见附件5)。已退休、已调任机关或已调离本校的,不参加考核。
(二)考核方法及程序
校属各教学单位成立聘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聘期考核以年度考核为基础,一般采取个人总结、绩效分析、内部评议、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综合评价等方法进行,必要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参加评议。
聘期考核程序参考年度考核程序确定,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7月29日至8月27日,考核人员撰写个人总结,并填写《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期考核登记表》一式三份(见附件6),材料提交至本单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2、8月28日至9月1日,各单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初步拟定考核等次,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并将考核结果及材料报校岗位聘用工作办公室;
3、9月2日至9月8日,校岗位聘用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评议,确定最终考核等次,并公示。被确定为合格等次的,予以续聘;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予以低聘或解聘;
4、9月9日,将考核结果报送省教育厅备案。
三、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华艺
电 话:86168065
人事处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