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时值第32个教师节来临之际,为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使命感,表彰在教学、科研、管理、学科等方面为我校取得荣誉的单位及个人,请各单位将本单位教职工在本学年内获得的校级及以上奖励情况(包括集体奖和个人奖)以及本单位从事一线教学工作满30年在职在岗教师名单于9月1日15点前上报校人事处。另请相关职能部门(组织部、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院、学工部、工会等)将本部门组织、申报的获奖情况统一上报人事处,填报要求详见附表。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86132855
联 系 人:雷怀光
人事处
2016-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