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11号),现就做好2017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及名额
我校在岗教师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为我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3)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
对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研究生导师、优秀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岁。
各单位限推荐2-3人,按推荐优先顺序排列。学院推荐人员经学校审核后,择优推荐3名教师作为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人选上报教育厅,其他被推荐人由学校资助作为一般访问学者选派。
二、推荐与审核程序
1.各单位将下列材料交人事处师资科:
(1)《2017年_______(学院/部门)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纸质版1份报送人事处,电子版发至rsc@sust.edu.cn 见附件1);
(2)《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或《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纸质版2份报送人事处,见附件2、3)。
各单位请于4月17日15点前将申请材料交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2.申请人于4月10日—20日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中心(以下简称“武汉中心”)主页(http://www.train.whu.edu.cn)上查询和下载接收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等信息。
3.学校资助选派人员培养费、生活补助和交通费。生活补助(含住宿)标准为省外20000元/年、省内标准根据访学高校具体位置确定(不超过10000元/年)。学校每年资助两次往返交通费(不含西安市内交通)。
三、工作要求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是落实全国教师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请各教学单位积极宣传,从本单位教师队伍建设的全局和长远发展出发,将本院科研能力强、教学能力突出,兼具创新精神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进行选拔推荐,并对选派的国内访问学者要提出研修目标、设定预期成果和明确考核指标。
附件1:《2017年_______(学院/部门)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附件2:《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附件3:《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
附件4:《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工作联系人:李毛
联系电话:86168060
人 事 处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