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2017年青年教师暑期工程实践的通知》工作安排,现将2017年暑期工程实践选派人员名单及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经专家评议、2017年学校同意选派27名教师参加2017年暑期工程实践,(名单见附件1)。请入选教师认真核对(附件1)信息,若信息有误学院于7月10日前提交纸质更改材料,在人事处备案。
2、各单位请将入选教师抵达实践单位的具体方式于7月10日发送到人事处邮箱(rsc@sust.edu.cn),命名为:学院+具体方式。
3、暑期工程实践时间为30天,学校统一时间是2017年7月20日-8月20日。有特殊原因需要提前或推后的教师,于7月10日前提交经学院同意的纸质申请材料在人事处备案。
4、期间,需要请假的教师须提前3天给人事处(rsc@sust.edu.cn)邮箱发送邮件,收到邮件自动回复视为请假批准证明材料。请假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如有请假,实践时间自动顺延,至满30天。
5、学校将安排暑期工程实践检查工作,对人事处邮箱未收到请假邮件,但检查期间不在岗人员直接视为实践不合格,实践费用自理(不发补助、不报销车费),将结果通报学院,该次实践视为无效。
6、重视资料收集,做好每天实践工作记录。在实践单位允许情况下,拍摄实践照片,回校后提交汇报总结文档材料和汇报PPT材料。
7、实践结束时,填写《陕西科技大学工程实践鉴定表》(附件2)并由实践单位盖章、签字。
出行注意安全,预祝各位教师有新的收获。
工作联系人:李毛
工作联系方式:86168060
陕西科技大学人事处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