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和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学校拟开展2021年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及条件
(一)推选范围。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 “四个引路人” 和“四个相统一”要求,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在教书育人方面业绩突出,事迹感人,享有较高的社会声望,人民群众认可度高。
(二)基本条件。教龄20年以上,长期在一线从事教书育人工作,师德师风优良,教学成果丰硕,在立德树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市厅级(含)以上荣誉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以一线教职工为主。以教书育人业绩事迹为基础,向条件艰苦的农村、边远地区倾斜,向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倾斜,向在思政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倾斜。
(三)具体要求。高校教师原则上应具备高级职称,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原则上应为省、市师德先进(含师德标兵、优秀教师)或教学能手以上骨干(包括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特级教师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市级教学能手以上骨干。
二、推荐程序及要求
1.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2021年陕西省(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1份(双面打印,附件1)。
(2)推荐人选获奖证书的复印件或者获奖说明1份(加盖单位公章)。
(3)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1份。要求数据准确、内容翔实、细节生动、感染力强,有具体工作事例,能充分展现候选人的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字数在5000字以内(样例见附件3)。
(4)填写《2021年陕西省(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对象基本情况表》(附件2)。
2.请各相关单位严格对照推荐范围及条件,审核申报人基本情况、获奖证书原件,并在《2021年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对象基本情况表》中签署意见,将推荐材料纸质版于2021年5月18日前报送到人事处师资科(逸夫楼305室),同时将电子版打包以单位命名并发送至wangyao@sust.edu.cn邮箱。
3.学校推荐上报。学校根据申报人情况,择优遴选1名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完善材料推荐上报。
工作联系人:王瑶
工作联系电话:86168060
附件1:2021年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附件2:2021年陕西省(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对象基本情况表
附件3:详细事迹材料样例
人事处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