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4年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在专任教师岗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人员。
2.申报人任现职年限计算至2024年12月31日,其提交各类业绩成果及对应支撑材料的截止日期不得晚于10月30日。
二、评审原则
1.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在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坚持“总量控制、竞争择优、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2.师德表现是评审的首要条件,突出教书育人实绩,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规范评审推荐程序,所有申报材料都将进行公示。
4.根据不同学科组教师特点,采用共性与特性、水平业绩与发展潜力、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分类分层评价。
三、评审文件依据
依据《陕西科技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陕科大校人〔2023〕16号)、《陕西科技大学专职思想政治教育系列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陕科大〔2023〕21号)实施评审。
上述文件详见综合门户-OA办公-公开文件。
四、评审工作流程
2024年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具体步骤及时间安排暂定如下,学校将根据工作进度适时调整。
1.召开2024年度职称评审说明会
会议时间:10月18日9:00 学术报告厅
2.二级单位审核推荐
(1)学院组织申报副高级以上人员答辩(答辩PPT模板可参考附件11),答辩内容应对标职称评审师德师风、教学能力、学术业绩、公共事务等要求,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并投票表决(同意票数应超过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二)。
(2)院级单位党组织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情况进行考察,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对申报人员进行推荐。(推荐报告模板见附件3)。
(3)学院将推荐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内公示3个工作日。
(4)学院统一将《2024年度职称评审单位推荐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1份及电子版)、《2024年度职称评审答辩信息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1份)、表决结果统计票(加盖公章)、学院推荐报告(附件3,纸质版一式1份)、《2024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人员教学质量排名统计表》(附件4,纸质一式1份及电子版)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时间:10月25日12:00
3.师德师风应知应会考核
党委教师工作部牵头,校纪委全程监督,考核结果运用于评审。
时间:10月28日15:00
4.职能部门审核
申报人携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5,A4打印,严禁插页)《2024年度职称评审人员基本条件业绩清单》(附件6,A3双面打印)《科研项目校外有效到款经费审核表》(附件7),以及业绩成果原件,在相关职能部门签字盖章审核。
时间:10月29日-10月30日
5.资格审核
申报人携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024年度职称评审人员基本条件业绩清单》《申报人员2021-2024年度公共事务完成情况审核表》(附件8,纸质版一式1份)《2024年度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9,纸质版一式1份),以及学历证书等资质类原件、业绩成果原件材料在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核。《评审表》审核无误后,打印5份并盖章,提交人事处。
专任教师申报讲师资格审核由学院(部)负责,专职思政人员资格审核由学工部负责。
时间:10月31日-11月1日
6.完善“职称管理系统”申报信息
资格审核初审通过人员依据《职称评审电子化规范要求》(附件10)准备电子化材料,务必于11月5日上午12时前提交至“职称管理系统”,11月5日下午5时前将电子化材料打印装订一册交人事处师资科。
学校届时将关闭申报访问端口,系统转入资格复审和材料公示环节。申报人上传信息与人事处审核通过信息确保一致,信息不符或有误者,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7.11月6日起进行评前公示、同行评议、学科组评审、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公示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答辩工作。参加答辩评委不少于10人,由学院班子成员、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系主任、教师代表等构成。对标职称评审业绩,对申报人思想素质、政治表现和工作业绩进行全面考核,并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以师德、能力、绩效为导向,择优推荐申报人选。对师生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处理,对涉及评审工作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学校反映。
2.中级职称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认真组织评审工作,凡出现资格审核不严、评审程序不规范、造成恶劣影响等情况,学校将暂停直至取消二级单位评审权。
3.为严肃职称评审工作纪律,杜绝不正之风,严禁申报职称晋升人员在职称评审期间递送任何评审材料。凡违反规定者,经查属实,学校将在全校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申报人当年参评资格。
六.其他说明
1.为保证评审工作按规定程序正常开展,请申报人及各有关单位在指定时限内报送评审材料,申报人及各单位评审材料只接收一次,补报或逾期均不予受理。
2.申报高级职称将采用第三方平台进行同行评议。同行评议费用由学校和个人共同承担,个人承担标准为1500元(进入送审环节,费用不予退回),不足部分由学校承担。
3.审核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办公地点及办公电话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办公电话
科技处
逸夫楼6楼-南
科研管理科……86168070
成果专利科……86168071
综合管理科……86168072
农研院
逸夫楼706
86168260
前沿院
逸夫楼A-315
技术转移中心……86168073
资产经营公司
青教2公寓二层
财务科……86131262
研究生院
逸夫楼310
培养科……86168201
人事处
逸夫楼305
师资科……86168060
教师发展中心
图书馆西南门办公室
89611307
教务处
逸夫楼2楼-北
教学研究科……86168075
教务管理科……86168076
实践教学科……86168079
图书馆
查新工作站
86168270
档案馆
图书馆一层
86168357
宣传部(网络思政中心)
4号教学楼A401
86630471
工作联系人:王瑶 联系电话:86168060
附件1:2024年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单位推荐人员名单汇总表
附件2:2024年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答辩信息表
附件3:某某学院关于2024年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的推荐报告
附件4:2024年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人员教学质量排名统计表
附件5: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附件6:2024年度职称评审人员基本条件业绩清单
附件7:科研项目校外有效到款经费审核表
附件8:申报人员2021-2024年度公共事务完成情况审核表
附件9:2024年度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附件10:职称评审电子化规范要求
附件11:2024年度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个人汇报PPT模板
人 事 处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