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相关单位:
目前,我校部分人事代理教职工聘期即将到期,为做好考核及续聘工作,激励和督促人事代理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科技大学人事代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陕科大校人[2014]1号)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人事代理人员聘期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聘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2014年6至9月与学校签订人事代理聘用合同人员。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职业道德表现情况;
能:主要考核工作能力、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以及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情况。
用人单位可以结合本单位实际及被考核人的岗位性质,进一步细化考核内容。
四、考核的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五、考核各等级的基本标准
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专业技术水平高,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有创新,业绩突出。
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术水平较高,业务工作能力较强,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较好。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较差,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够履行岗位职责,难以适应岗位工作要求,不能够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或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聘期考核的。
六、考核时间安排及程序
(一)时间安排:2017年9月2日至9月20日。
(二)考核程序:
1、个人申请:参加聘期考核人员2017年9月8日前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工作总结及是否自愿续聘的申请,并填写《陕西科技大学人事代理人员聘期考核登记表》(附件一)。
2、民主测评:参加聘期考核人员依据岗位职责的要求,从“德、能、勤、绩、廉”几个方面对聘期内的工作做书面总结,在本单位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接受民主测评(参与民主测评的人数应达到本单位教职工总人数的2/3以上有效),民主测评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种情况。用人单位党政联席会议或部(处、馆)务会议根据考核对象平时工作表现、履行岗位职责等方面的情况并结合民主测评结果,综合研究提出考核等级和是否续聘的意见,辅导员同时须经学工部审核同意。2017年9月14日前各单位将参加聘期考核人员工作总结、申请、聘期考核登记表等有关材料报人事处。
3、学校审批:2017年9月20日前人事处对各单位提出的考核等级和是否续聘意见进行审核,并报学校研究,最终确定考核结果和是否续聘意见。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1.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的,可以续聘,聘期为三年。
2.聘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再续聘。
3.聘用期满本人未提交书面续聘申请的,不再续聘。
八、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人事代理人员聘期考核工作,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周密组织,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2、考核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程序,确保公平、公开、公正。
工作联系人: 华艺 联系电话:86168065
人事处
2017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