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陕科大校人〔2015〕19号)及《陕西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陕科大校人[2017]1号)文件精神,2017年9月15日校人才领导小组最终审定,现将第四批“青年拔尖人才”与“高水平博士人才”名单公布如下:
序号
用人单位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博士阶段毕业院校
人才层次
1
轻工学院
赵伟
男
1981.01
中科院长春应化所
青年拔尖人才
2
机电学院
杨光
1987.05
西北工业大学
3
孔令波
1984.06
华南理工大学
4
刘延辉
1986.01
5
刘云云
女
1984.11
华南农业大学
6
电信学院
刘宝泉
1987.02
西安交通大学
7
环境学院
高俊玲
1983.08
8
赵亚东
1985.08
Royal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9
材料学院
李景雷
1987.01
10
曹晓雨
高水平博士人才
11
化工学院
王超
1986.09
西北大学
12
任心豪
1987.11
南开大学
13
王先宝
1986.08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14
张晓斐
Universite du Maine
15
叶晓慧
清华大学
对遴选为“青年拔尖人才”的,学校将直接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至副教授六级岗,聘为硕士生导师,配套专属的研究生招生指标;一次性提供安家费30万元;提供自然科学类60万元,人文社科类3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
对遴选为“高水平博士人才”的,学校将直接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至副教授七级岗;一次性提供安家费20万元;提供自然科学类20万元,人文社科类15万元的科研启动费。
请各用人单位认真贯彻学校“人才强校”战略的发展意图,严格落实引进待遇,切实转变观念,以开放、包容的胸怀积极为引进人才开展工作创造环境,提供支持。
校人才办公室
2017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