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8〕126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8〕6号)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我校推荐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申报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具有高级职称,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未到法定退休年龄,近5年来(2013年1月1日后)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二)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四)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五)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六)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七)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二、工作程序
(一)学院选拔推荐
1.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学院提出报名申请,并提交《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申报人员简表》(见附件)。
2.各学院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对照选拔条件,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评议后推荐1-2名人选报人事处。各学院要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确保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好中选优。
3.各学院于4月13日将推荐人选名单及其《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申报人员简表》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报送人事处师资科(逸夫楼305)。
(二)学校遴选上报
人事处将组织专家评议,经学校研究后确定2-4名推荐人选。推荐人选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填报材料。学校将推荐人选名单、报名材料及业绩成果材料公示无异议后于4月23日推荐上报教育厅。
三、相关事宜
(一)选拔工作要紧紧围绕我省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聚集“中国制造2025”“人工智能”“大数据”、新材料、能源化工等推荐人选。
(二)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能工作的人员、担任厅(局)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厅(局)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人员不在本次推荐范围。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联系人:杨妮 ;电 话:029-86168060;E-mail: rsc@sust.edu.cn
附件: 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申报人员简表
人事处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