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教学单位、前沿院:
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8〕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范围
凡我校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专职人员,要求已参加我省或相应省统一组织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或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二、申报条件
1.身份及学历学位条件。(1)高校在职专任教学人员;(2)取得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
2.品德及身心条件。(1)品德良好。须填写《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3)并经学校人事部门鉴定盖章;(2)体检合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和计划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号)精神,教师可选择在西安市中医医院(三级甲等)或西航医院(二级甲等)进行体检;(3)普通话达标。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从事汉语语言教学和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话教师和语音教师应达到一级乙等以上水平。
3.教师资格考试及任教条件。(1)参加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2)系统讲授1门次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主要课程,评价良好。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报名。即日起,各单位组织申请人员报名,严格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于4月27日12点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各学院根据报名情况,填写《陕西省2018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样表)》(附件1),需提交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
2.个人材料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装入透明塑料文件袋内提交:(以下材料不齐全者学院不得受理)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2),申请表须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使用A3纸正反印制。(注:其余表格及复印件均使用A4纸型,可正反印制)
(2)《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3),由各学院(部)党委认定,学校人事部门鉴定盖章。
(3)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复印件。
(4)学历证书复印件
(5)学位证书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
(7)学历证书原件
(8)学位证书原件。
获得国外学历、学位,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9)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原件。
(10)《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4,正反印制,体检标准见附件6)。
(11)出具经教务处或学工部等审核的承担教学任务情况表(附件5)。
备注:教学任务情况表申请人本人填写,学院、教务处审核,教务处集中审核时间为:4月20、23日,审核人:沈文,审核地点:逸夫楼206办公室。辅导员由学院、学工部审核。
(12)小2寸证件照片一张,背面注明姓名、学院名称,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用,需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照片同底。同时,申请人准备同底电子版照片一张(格式要求:①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照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且文件类型必须为jpg格式,电子版照片网报使用)。
(二)学校审查。人事处对申请人员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申请资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并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在人事处网页对申请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进行公示5天。
(三)教育厅审核。5月8日前,学校将报名教师信息报陕西省教育厅审核。
(四)技能考试。5月11日—6月10日,学校按照陕西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的时间安排,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技能考试。(由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开展,另行通知。联系人:李毛,89611307)
(五)资格认定。6月15日至20日,技能考试合格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注册申请。省教育厅于6月25日前将申请人员网报基本信息表反馈给学校。学校于6月30日前核查人数及信息无误后报教育厅进行确认、数据处理与编号。7月20日前,省教育厅下发合格人员名单及教师资格证书编号。
(六)证书发放及资料存档。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资格审查和规范材料收集程序。各学院要加强本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审查和材料收集程序的各个环节,及时为符合条件人员办理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党校学历(除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生的专业外)不能作为申请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2018年5月31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高校兼职教学人员、高校教辅人员不在受理范围之内。
(二)确保认定质量。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各学院不得接受申请资料不齐全的申请。
工作联系人:人事处 王瑶, 联系电话:86168065,地址:逸夫楼304室
附件1:陕西省2018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样表)
附件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A3纸正反印制)
附件3: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
附件4: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附件5:承担教学任务情况表
附件6: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
人事处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