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高校2021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审工作的通知》(陕教人办〔2021〕8号)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及2016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人员聘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
(一)实施范围及申报条件
凡我校主体系列、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的全职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且每年至少独立为本科生开设1门(2个学分)课程,符合《2021年度陕西省省属高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条件》(附件1)申报条件。
(二)申报材料
1.各单位岗位聘用小组推荐报告;
2.《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审核表》(附件2)一式两份;
3.《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3)一式两份;
4.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封面模板见附件4);
5.诚信承诺书(附件5)。
申报材料2-4项需同时提供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c@sust.edu.cn。
(三)工作时间安排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业绩的原则;坚持面向一线、鼓励创新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11月15日至11月16日,个人填写申报材料,《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审核表》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由各单位岗位聘用小组进行审查、评议,产生推荐人选,11月17日下午17:30前,学院将推荐意见及申报材料报人事处;
2.人事处对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报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评议,确定拟聘人选,并经公示后报省教育厅核准。
(四)有关说明
1.以“申报竞聘条件”第25条参评的,须在聘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期间获得第1—24条以外的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获奖(排名第一)。
2.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申报推荐工作,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推荐上报。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或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申报。
3.机关部门中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业务关系所在教学单位进行申报;
4.申报条件中对于任职年限有要求的,必须符合满年满月的要求。
二、聘期考核工作
按照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办法规定,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实行聘期管理,聘期一般为五年。各单位应按照要求,对我校2016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人员进行聘期考核。
(一)考核对象
2016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人选名单见附件6。
(二)考核方法及程序
各单位成立聘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聘期考核以年度考核为基础,一般采取个人总结、绩效分析、内部评议、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综合评价等方法进行,必要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参加评议。
聘期考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11月15日至11月16日,考核人员撰写个人总结,并填写聘期考核登记表和业绩汇总表(见附件7-8),材料提交至本单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初步拟定考核等次,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并于11月17日下午17:30前将考核结果及材料报人事处;
2.人事处对考核人选进行审核,报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评议,确定最终考核等次,并经公示后将考核结果报送省教育厅备案。被确定为合格等次的,予以续聘;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予以低聘或解聘。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华艺86168065
办公室:逸夫楼304
附件:1. 2021年度陕西省省属高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条件
2.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审核表及填表模板
3.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情况汇总表
4.证明材料复印件封面模板
5.诚信承诺书
6. 2016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人选名单
7.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期考核登记表
8.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期考核业绩汇总表
人事处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