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级客座(兼职)教授聘任程序
1、学院(部)推荐。由院(部)推荐,并对拟聘人的学术水平及社会声誉等方面进行考察后,由拟聘人填写《陕西科技大学客座教授、兼职教授聘任审批表》(校级)(附件1),经学院(部)签署意见后,由院(部)向学校人事处提出申请,同时将《审批表》及拟聘人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学术业绩等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
2、审批聘用。拟聘人资格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评议通过,经学校审批,由校长签署《审批表》学校意见后,颁发聘任证书。
二、院(部)级客座(兼职)教授聘任程序
1、学院(部)审核。由院(部)对拟聘人的学术水平及社会声誉等方面进行考察,初审合格后,由拟聘人填写《陕西科技大学客座教授、兼职教授聘任审批表》(院级)(附件2),由各二级学院(部)学术分委员会评议并通过后,经学院(部)审批,由院长(主任)签署《审批表》意见后,颁发聘任证书。
2、学校备案。学院(部)将《审批表》报人事处备案。
陕西科技大学人事处
201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