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培养项目类型
我校专任教师参与学校批准的国家公派出国、学校公派出国、国内访问学者、学历提升、博士后研究、工程实践等培养项目。
二、资助费用领取程序
(一)派出前提交材料
1.计划参加培养进修的教师,向学院(部)提交申请书,由单位负责人签署审批意见。
2.各学院(部)与培养教师签订培养计划和任务书。
3.国家资助项目、学历提升项目、博士后研究项目等提供接收单位录取复印件。
4.按照《陕西科技大学师资队伍培养实施办法(试行)》生活补助标准,填写《陕西科技大学教师培养项目 资助费用领取(样板)》,派出前领取生活补助。
以上材料由申请教师在派出前,一并提交人事处师资科办理。
(二)培养期结束后提交材料
1.培养教师在培养期间应定期向学院(部)汇报培养进展情况,学院(部)安排人员负责与培养教师保持联系。
2.培养项目结束后,各学院(部)负责安排培养教师在一定范围内开展成果交流,面向学院(部)或相关学科领域教师及研究生做学术报告。培养教师向学院(部)提交一份培养报告及科研项目申报书,由所在学院(部)审核,单位负责人签署审批意见。
3.培养合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档案材料。
4、学校考核合格后,按照《陕西科技大学师资队伍培养实施办法(试行)》和《陕西科技大学专任教师学历提升实施办法(试行)》,将培养费、车费等有效票据,按照财务报销要求粘贴于报销单。按照《陕西科技大学师资队伍培养实施办法(试行)》有奖励的,填写《陕西科技大学教师培养项目资助费用领取(样板)》,领取学校奖励。
以上材料由培养教师在培养期结束后,一并提交人事处师资科办理。
人 事 处
2016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