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正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2〕506号),按照我校职称评审总体安排,经研究决定,现将2022年度正高级工程师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我校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当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评审依据
按《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正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2〕506号)文件执行(详见附件1)。
三、申报人报送材料及要求
1.报送材料内容
(1)2018-2022年继续教育培训证明
(2)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和承担科研课题(项目)原件
(3)获奖证书原件
(4)其他能反映本人业绩水平的有关材料原件
2.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需统一装入档案袋内,每袋粘贴打印的封面。
(2)封面内容包括所在学院、申报人姓名、申报资格以及档案袋内材料相对应的目录。
四、时间安排
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公示无异议后,于2022年11月30日上午12点前将推荐人员名单(附件2)及申报人材料交人事处师资科,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瑶
联系电话:029-86168060
附件1:《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正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2〕506号)
附件2:2022年度工程系列正高级工程师推荐人员名单
人事处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