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会计系列高级(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2〕483号),按照我校职称评审总体安排,经研究决定,现将2022年度我校会计系列高级(正高级)职称评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我校从事财务管理或会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当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评审依据
按《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会计系列高级(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2〕483号)文件执行(详见附件1)。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报送材料内容
(1)《2022年度会计系列高级(正高级)职称推荐人员名单》(附件2)
(2)任现职以来反映本人资历条件、业绩水平的有关材料原件
2.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需统一装入档案袋内,每袋粘贴打印的封面。
(2)封面内容包括所在单位、申报人姓名、申报资格以及档案袋内材料相对应的目录。
四、时间安排
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公示无异议后,于2022年11月28日下午17点前将相关报送材料交人事处师资科,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瑶
联系电话:029-86168060
附件1:《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会计系列高级(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2〕483号)
附件2:2022年度会计系列高级(正高级)职称推荐人员名单
人事处
2022年11月26日